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定远政协    发布时间:2024-07-09 16:25

根据《省政协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安排,定远县政协于5月下旬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对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传统村落现状

定远,素有“将相故里”、“怀诗、寿字、定文章”、“九省通衢”等美誉。定远地处江淮之间,多丘陵地貌,江淮老民居是其显著特色。其境内居民多为明清时期迁入,境内散布不同特色的传统村落,蕴藏着丰富的地域传统文化资源。目前发现的古村落有黄家圩(永康镇黄圩村)、雷庄(西卅店镇张庄村)、古城(永康镇古城村)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省级传统村落——永康镇黄圩村黄圩古村落。

黄圩古村又称黄家圩,地处永康镇西北部,距永康镇8.6公里,共6个村民组,280户,2000余人。全组户主均为黄姓。黄氏村落祖辈相传,先祖在明朝初年由江西瓦屑坝迁居,距今已逾 600 年。村内建筑经历了多番整修、重建,整个村子仍然保存有明清时期民居的风貌,处处可见石头元素的运用。有几处极具历史价值的清代建筑被保留下来,例如黄家标宅(古私塾)、黄启本宅等。村庄内有三层防御体系一套、古泉一眼、古潭一池、古井四口、古水埠一处、古树一棵、古门楼一座、古石桌两处、古桥两座、古墓两座、古驳岸多段。村落历史环境要素丰富,这些历史环境要素记录了黄圩村的历史,承载了黄圩村的沧桑变迁。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定远县开展了历史建筑的普查与认定工作。2020年,完成黄圩古村落内部分历史建筑的专家论证、公示公布、测绘建档、挂牌、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2022年度,根据省市要求,定远县以《安徽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为指导,在充分了解13个已挂牌保护的历史建筑(包含黄家标宅、黄启本宅、古城墙)现状的基础上编制《定远县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成为滁州市首个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地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摸排不够全面。传统村落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定远历史人文悠久,秦汉时期为曲阳侯国所在地,曾设阴陵、东城二县,地域辽阔,历史悠久,地处江淮之间,故境内分布着较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古村落,但目前申报并纳入保护的仅永康镇黄圩村一个。

(二)管理职责不够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涉及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文旅及所在地乡镇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各单位职责不够明确,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协调,职责不清,多部门负责变成了无部门负责。

(三)保护措施不够完善。一是重视不够。县、乡(镇)、村三级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重视不够,既没有明确部门职责,也没有制定保护利用方案和修复规划。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群众保护意识不强,也没有发挥保护利用效益,民居年久失修或成成危房或推倒重建。二是损毁严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多元文化的影响与冲击,乡村文化生态发生巨大变化,传统村落所蕴藏的传统文化正面临越来越严重的生存危机。如黄圩古村虽被列入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单位,但未采取任何实质性保护和修复措施,旧址新建或倒塌,古迹新近消失。西卅店镇张庄村雷庄组两栋清代建筑均已成为危房,随时可能灭失。三是缺乏规划。县乡两级没有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村民翻建新房随意性大,现代建筑与传统村落交错建设,影响整体保护。

(四)开发利用不足。由于缺乏系统规划和实质性措施,加之受产权限制,黄圩古村处于无序开发与建设现状,部分古墙、古屋、古巷有开发价值,但整体收效甚微。

(五)维修难度大。传统村落修复多为古建材和原有建筑工艺,人、材缺乏,修复费用大,鉴于当前县乡两级财政状况,根本无法筹集修复资金;同时古建筑修旧如旧用的砖瓦、梁木等历史建筑建材,在本地很难买到,但靠群众和地方无法维修。

三、意见建议

传统村落是中华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和优秀基因库,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也寄托着人们浓浓的乡愁。数量众多、个性鲜明、 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既是村民生活的家园,也是孕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

如何保护好、传承好传统村落所蕴藏的历史文化价值?如何把传统村落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调研组纷纷建言献策,认为传统村落不仅要保护好,更要发展好、传承好。

(一)制定保护方案,完善保障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案。

一要明确部门职责。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住建局为传统村落保护主管部门,财政、文旅、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落实一个牵头部门,解决多头管理、相互扯皮等问题。乡镇要配备专人协助村“两委”落实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具体工作。

二要编制保护修复方案。针对不同风格的传统村落,要结合当地建筑和文化传统,对村落实评估鉴定,结合损坏程度和历史价值逐一制定保护修复方案。

三要落实资金保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强化对传统村落保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挖掘历史文化,发展乡村休闲旅游。

(二)全面摸排调研,做好档案登记工作。县、乡、村三级要在县主管部门指导下全面开展传统村落摸排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村庄开展排查,对尚存的古建筑、古村落、历史传说、文化艺术逐一登记造册予以保护,对散落的古物件、旧建材要安排专人予以登记收藏,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利用文章。要注重传统村落文化的价值挖掘、研究和传播利用,发挥融媒体的作用,拓展互联网线上线下宣传,开设“百度搜索”,引导更多网友关注与考察,提高古村落知名度,带动地方保护利用意识提升。对传统建筑进行分级分类保护,建立明确的保护更新技术细则。除了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允许村民在保持风貌协调的前提下对房屋实施必要改造,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在制定保护的底线性、限制性政策时,同步建立激励和补贴机制,让村民在改造房屋时,主动选择延续传统风貌的做法。创新乡村旅游开发经验,进一步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按照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解决好房屋产权与经营权属关系,让农民受益,积极调动村民主动参与积极性,真正拉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

(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激发村落活力。一要打通最后一公里道路。古村落多处交通偏辟乡村,发挥“村村通”延伸作用,把人引进来、把农产品带出去,把村落“活起来”。二要完善医疗、教育、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让村落群众不出村庄同样可以享受公共服务,提高村落知名度。三要整治人居环境。要结合村庄保护修复规划,落实改水改厕、污水治理和垃圾分类,完善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工作,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五)融入现代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一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传统村落不仅仅是区别于现代城市的一栋栋房子和空间形态,更多的是这里的民居、街巷、田园、山水所蕴含的文化和典故。可结合农事24节气举办各类民俗节日庆祝活动,用沉浸式体验,由此感悟传统村落独特的历史记忆、文化等;二要打造传统村落中的农耕文明的鲜明标签,将耕读传家、邻里和睦、诚信重礼等乡风民俗发扬光大,以文化力量吸引游客开启精神之旅。三是结合现代生活,选择符合实际的发展路径。充分挖掘其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田园风光等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和旅游度假产业,探索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文化体验、养生养老、农村电商等产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