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02 16:45 |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6月14日,县政协副主席方世根带队就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大桥镇、界牌集镇等乡镇,通过实地走访、观看展板、观看专题短片、听取汇报及座谈讨论等方式,详细了解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综合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启动于2015年9月。2016年初,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核心,坚持农村环境“四位一体”整治,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至2016年4月份,全县22个乡镇陆续完成乡村保洁招投标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统一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运营模式,逐步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今年2月4日,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了省级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治理机制。县、乡两级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组建环卫所,村组配备环卫专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确保工作落实。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列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建立检查验收制度、督察考核制度和调度约谈制度,并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夯实垃圾治理基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全县22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交由13家保洁公司具体实施,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各乡镇政府与中标公司签订保洁合同,分乡镇组建清扫保洁队伍,购买收集转运车辆及相关保洁工具。全县共投资4292万元,选配了1872名保洁人员,维修垃圾中转站22座,购置99辆垃圾收集转运车、高压清洗车、1872辆电瓶保洁车和18000多只垃圾桶等环卫设备。
(三)加强科学管理,实现人员有效监管。建立了县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清运保洁公司和行政村的考核机制,搭建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监督互动平台。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综合利用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人配发的GPS手机定位功能,对环卫人员实时监督检查,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定远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微信平台,实现县领导小组、乡镇管理机构、保洁公司和环卫人员四方互动互通,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解决问题和矛盾,既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又强化了工作监督管理。
(四)突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陈旧垃圾。5月份,全县组织开展了“农村陈年垃圾集中清理服务月”活动,全面清理全县集镇街道、美丽乡村示范点、“三线三边”及沿线县乡道路可视范围内的陈旧垃圾,并集中整治集镇街道两侧违章建筑、占道经营、陈旧破损广告、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等。截止到6月11日,全县共出动2.8万人次、车辆1520台次、清理整治农村陈年垃圾13000余吨。
(五)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村组会议、培训会议、横幅、宣传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组建村民理事会,建立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农民环保意识不强。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农民卫生意识淡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虽然政府长期进行宣传引导,并在村庄和路旁都配备了足够的垃圾桶,但是还有部分村民将垃圾随意倾倒在路边、河边和荒地里,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也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
(二)垃圾分类意识较差。通过调研发现,由于政府缺乏足够的宣传引导,加上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没有进一步完善,大部分村民对垃圾分类和垃圾回收没有明确的概念,将可分解与不可分解、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有害与无害生活垃圾混为一体随意乱丢乱放,使得垃圾没有得到合理的回收利用。
(三)治理效果不够均衡。多家保洁公司存在多头中标,跨乡镇作业,保洁人员投入和管理难以到位,工作效果不佳。垃圾治理存在重表轻里、内外有别的现象,乡镇街道、主干道路沿线效果较好,自然村庄内部、田间地头和沟渠治理不到位,不彻底,垃圾杂物较多。
(四)治理资金压力较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所需资金全部由县乡两级财政投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偿服务成本的提高,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卫生保洁水平的提升,仅靠政府投入将难以支撑垃圾处理工作庞大的运行维护费用。受经费制约,相关的设施设备建设不够完善,保洁人员数量偏少、年龄偏大且工资偏低,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保洁质量和垃圾处理效果。
三、工作建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共同参与,坚持综合、多元、依法治理,实现农村垃圾治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常态化。
(一)明确农村垃圾治理责任。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严峻性和农村垃圾治理任务的艰巨性,认真谋划,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农村垃圾治理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农村垃圾治理网格化管理。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垃圾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协助乡镇加强对保洁公司和保洁人员考核监督,形成常态化、科学化管理模式,全力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农村垃圾整治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长效化、科学化。定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清理存量垃圾,并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坚持每月对乡镇和村社区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分类考核排名,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并与补助资金相挂钩。规范村民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对乱扔乱放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罚。
(三)健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在坚持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建立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农户自筹等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农村垃圾治理资金保障措施。坚持“政府主导,公司运作,村居配合,农户参与”的治理机制,加强保洁公司和保洁人员管理,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和考评管理机制,优化考核办法,明确工作标准,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农村垃圾治理中的作用,强化激励机制,增强村民参与的主动性。
(四)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垃圾治理宣传工作要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在这些区域广泛设立宣传栏、标语牌,定期出展板、发资料,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村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杜绝乱堆乱倒垃圾现象。充分利用电视、村村通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报道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动态,开展环境常识、法规的宣传,解答群众疑惑,曝光违法行为,发挥正确导向作用,积极为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