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6 15:15

政治定远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1月5日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通过)

 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广大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建言献策。截至1月4日下午4时30分,共收到委员提案153件。参加提出提案的委员174人,233人次,占委员总数的74%。提案委员会按照《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确定立案143件,立案率为 93.5%;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10件。立案的143件提案涉及我县经济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其中:经济建设25件,占立案总数的17.7%,重点涉及发展高端生态农业、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生态旅游建设、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和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城乡基础设施建设68件,占立案总数的47.6%,主要涉及县城交通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公共场所设施建设管理、老城区改造、农村道路建设、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和环境治理等方面;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31件,占立案总数的21.7%。重点涉及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等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9件,占立案总数的6.4% , 主要涉及养老服务、农民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和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等方面。其他方面10件。

从审查情况看,本次会议提案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格式较规范,充分体现了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关注民生、履职为民、推动发展的担当意识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整体水平。这些提案必将对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确保全面建成“小康定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把立案情况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立案的提案将通过县政府交有关单位办理,未予立案的将作为来信转有关部门阅处。对本次大会闭幕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希望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委员提案作为“履职尽责办实事、促进工作树形象”的良好机遇,使每件提案有落实、有回音,给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提案委员会将积极做好协调、督办、跟踪问效和服务工作,力求使提案办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