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远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8 10:00

201617日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通过)

各位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定远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截至17日上午10时,共收到委员提案111件。其中,委员独立提案95件,联名提案16件;通过网络提交87件,递交纸质提案24件,共有105名委员参与提案。根据《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整理和合并,初步确定立案93件, 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3件,并案15件。立案的提案按类别分:经济建设方面15件,城乡建设管理方面14件,交通建设管理方面21件,生态环境方面10件,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方面19件,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7件,其他方面7件。

从审查情况看,本次会议收到的提案内容丰富,格式规范,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提案者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创新社会治理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大多数提案做到了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选题准、建议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我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整体水平。提案较为集中的有:加快棚户区改造、优化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加强电力设施建设管理、注重环境保护、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这些提案必将对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打造“三色定远”,建设“美好家园”,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使委员的提案尽快得到办理和落实,并答复提案人。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把立案情况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立案的提案将通过县政府交办会交有关单位办理,未予立案的将转有关部门阅处。对本次大会闭幕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提案交办后,提案委员会将积极做好协调、督办、跟踪问效和服务工作,力求使提案办理取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