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8 08:25 |
---朱瑞明在政协滁州市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在建设美好新滁州、创造幸福新生活的伟大征程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牵动着广大城乡人民的心绪和情感,也越来越被各级领导高度关注与重视。当前,我市生态环境所面临的新情况,带来了环境治理和监管任务的新难题。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再思考、再实践,再创新。
一、正确审视和厘清我市当前的生态环保形势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对我市当前的生态环保形势缺少理性审视和忧患意识,存在两种偏颇认识。一是落后的思维定势,片面认为环境污染就是发达城市的工业污染,而我市现阶段还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实现工业化尚待时日。二是错误认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只是政府的事,缺少身体力行的主动性。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还差强人意,总体上表现在我市生态建设、环境治理现状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生态强省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距离较大,表现在生态建设、环境治理的效果与全市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新期盼之间的现实差距;表现在经济建设体量与环境容量不匹配的矛盾加剧;表现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难度加大;表现在逐年实现减排总量目标的压力递增。
二、强化环境治理保护的政府主导作用
治理环境,优化生态,造福人民,是各级政府的历史使命和现实责任,要勇于担当,奋力前行,不断强化政府主导地位、主导引领、主导力量和主导作用。
(一)更加凸显生态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工作提到全市中心工作的地位,并在充分体现总体部署、政策导向、资金投入、领导分工、时间分配等主体要素上,及时向社会及民众公开,取信于民,提振信心。
(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环保、从我做起的氛围。市民的环保意识、环保素质、环保行为直接影响本地区环境治理保护的质量和难易,决不能轻视。要结合建设美好新滁州和六城联创活动,创新宣传环保的内容方式载体,让市民入眼入脑入心,真正提高环保意识,变政府独唱为全民合唱。我坚信,公众之识、公众之智、公众之举必将成为我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有生力量和重要支撑。
(三)切实加强基层环保部门力量。基层环保部门处于环保战场最前沿,是环保事业的根基和命脉。目前,县级环保部门在总体人员编制、财政全额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环保执法装备、环境监测设施等执法手段和执法能力诸方面,确实存在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不相适应,甚至处于尴尬境地。各级政府应给予极大关注关怀,切实解决好上述问题。
(四)真正落实大环保联动工作机制。在目前的环境治理、环境监管中,还存在着不少各自为阵、推诿扯皮现象,造成许多问题搁置待解。必须强化环保、工商、公检法、市容城管、金融、供水供电等部门组成的环境治理减排领导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制和联动工作机制,尤为关键的是落实工作作风,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真正形成合力,事半功倍。
三、寻求缓解环境容量矛盾的新路
当下,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已进入了蓄势爆发、跨越发展的新阶段,需要相当大的环境容量保障。由于历史遗留和现实减排双重压力,全市环境容量极其不足,成为项目建设的“瓶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力争取。
(一)科学取舍,“腾笼换鸟”。借鉴农村土地资源整合“迁庄腾地”的做法,摸清实底,下决心关停转一些高耗能污染重的工业企业,关闭一批(许多是无照经营)非煤矿山采石企业;下气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腾出容量空间,缓解矛盾。
(二)实行全市环境容量统筹。这也是其他一些地区较为成功的做法。从全市环境容量中拿出一部分由市政府直接调控,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优先顺序,对一些战略性、牵动性强,以及重化工企业给予直补,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同时,这也是鼓励各地招大引强最好的激励政策。
(三)积极主动向上寻求政策支持。努力向省争取在滁国企省企(包括即将入驻)特别是省级重化工基地实行环境容量指标和减排考核计划单列。向上争取必须坚持不懈。一旦成功,既争取了容量指标,又能减轻减排压力。
四、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农村面源污染,使我市总体生态环境面临很大的压力,直接影响到百姓生活、全市环境容量和减排任务。要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美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做好治理规划,制定实施举措。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污染,主要来自于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等。最严重的是饮用水源地(水库),大多被承包养殖,承包商投放畜禽粪便和化肥及违禁药物,造成水体严重污染。最关键的是在加大打击违法对饮用水源(水库)养殖投肥投饵力度的同时,彻底摒弃水库对外承包养殖的做法,回归自然水体养殖。对于面源污染,要在饮用水源地分级设立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结合森林增长工程,植树造林,涵养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推广使用有机农药和化肥,同时调整种植结构,从根本上杜绝污染。对于畜禽养殖污染,需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对规模以上猪场,基础条件较好,要争取环保政策支持,积极帮助其争取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并给予一定奖励,使之成为畜禽养殖治污减排的主要力量;二是对早先建成、一时又难以取缔的,采取个人拿一点,政府补一点,建设雨污净化分流设施;三是对居民区家庭小型养猪场,要加以引导,大力推广发酵床养猪,从源头上堵住污染。对于生活垃圾污染,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农村卫生清洁工程,综合治理村庄环境,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积习,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从而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二)解决农村秸秆焚烧污染问题。农民午秋二季焚烧秸秆,污染空气,屡禁不止,这是各级政府面临的头疼而又棘手的问题。究其缘由,主要是家用电器和液化气在农村广泛使用,作为燃料的秸秆逐渐被淘汰;另外,农业机械化的使用,改变了传统的耕作方式,收集秸秆费时误事。现因机械收割留茬较高,秸秆还田所需花费的人力财力以及秸秆不能及时腐熟所带来的耕作不便,要想靠农民自觉禁烧秸秆尚不现实。如何解决?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管理;鼓励和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技协会积极主动联系大型秸秆加工企业来我市分区设点,集中收购,或委托乡、村收购秸秆,既为秸秆寻到了去处,又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二是现有的农业收割机具完全具备将作物根茬打碎,直接还田的功能,只是机主每亩要向农户多收15至20元,增加了农户的种植成本,农户不愿实行秸秆还田。政府可在对机主的农机补贴中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去。三是实行奖补政策。对实行秸秆还田的农户,从政策上给予奖励或补贴,通过示范引导,逐渐改变和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