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2 10:09

2014117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委员:

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广大委员怀着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提出提案。截至116日下午5时,共收到委员书面意见和建议102件。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进行了审查,予以立案97,立案率95%。其中,经济建设方面23件,占23.7%;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37件,占38.2%;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方面19件,占19.6%;政治法律、劳动保障方面10件,占10.3%;其他方面8件,占8.2%。另有5件经审查不予立案,将作为委员来信送交有关部门参考。

从审查的情况看,本次会议收到的提案内容丰富,提案选题注重与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相结合,注重与定远县情相结合,内容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建设、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各个方面。较为集中的有:加快发展物流业,促进园区工业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实现农民增收;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步伐;加强城市综合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文化教育卫生投入,强化民生工程建设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多数提案都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慎重选题、深入分析,建议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提案必将对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起到重要的作用。

为使委员的提案尽快得到办理和落实,并答复提案人。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把立案情况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立案的提案将通过县政府交办会交有关单位办理,未予立案的将转有关单位阅处。提案交办后,提案委员会将积极做好跟踪、督促和服务工作,力求使提案办理取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