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信息来源: 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1-07-05 15:54

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2011621日)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全面了解当前全县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医疗、生活、维权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五月下旬在政协副主席刘多良带领下,由政协社会法制委、县残联和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特教学校及残疾人就业定点企业吉达服装公司等单位,通过视察、听汇报和座谈等方式,对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残疾人事业基本情况

(一)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全县总人口和对残疾人抽样调查指数计算,全县有各类残疾人约5.6万人,占总人口的6%。其中肢体残疾最多,约1.5万人,语言残疾最少,约820人;农村残疾人4.2万人,城镇残疾人1.4万人,分别占残疾人总数75%25%2010年,县政府下发了《定远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贯彻落实中,这必将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我县残疾人优惠政策提供有力的数据保证和决策依据。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残联组织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围绕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改善民生的社会建设目标,以解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切入点,按照“打基础、上台阶、创特色”的方针,扎实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法制维权和宣传文体工作,促使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定远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残疾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我县初步搭建了覆盖城乡的全县残疾人管理服务网络,为残疾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较好的基础。县政府设立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乡镇村(社区)均建立残联组织,并由兼职的乡镇民政助理员及村(社区)文书专门负责残疾人具体工作。

2、残疾人康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大力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康复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保障,也是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已有1959名残疾人在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其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660例,手术成功率100%;发放助视器99件,聋儿康复语言训练52人,盲人定向行走12人,肢体康复成人63人、儿童10人,智力康复儿童63人;为贫困精神患者200人发放基本防治药品,补助资金8.5万元,安排抢救性康复项目救助20人,援助经费约合72.5万元;为残疾人捐赠轮椅276辆,普及型假肢装配40个,发放康复器具1700件。一系列重点残疾人康复项目的有效实施,取得了“康复一人,幸福一家”的效果,社会反响极好。二是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十一五期间落实“万人就业工程”330人,发放扶持资金33万元,开办残疾人各种技能知识培训班6期,培训残疾人678人次,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就业能力,有效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残联还积极向县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安排了167名肢体残疾人营运马自达,解决了家庭生活困难。并输送盲人按摩17人,个体就业790人,集中就业75人,劳务输出285人。

3、残疾人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我县坚持对贫困残疾人及家庭开展扶贫工作,有25000多贫困残疾人受到扶持。几年来,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县政府投入配套资金192.5万元,帮扶3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危房或新建住房,有效缓解了农村特困残疾人的住房难问题。积极落实“分类实施,应保尽保”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将残疾人重点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81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500元基本药物治疗费用补助。从20094月起,开始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至今已核发1.23万人,为残疾人在学习、就业、援助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和条件。

4、残疾人维权及文体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扎实开展维权工作。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定远县关于贫困重度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定远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定远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定远县贫困精神病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意见》、《定远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并认真贯彻实施。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残疾人的涉法案件及时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加强与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合作,合力妥善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和权益保障工作。县残联始终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明确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对残疾人信访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共接待残疾人来访256人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55人次,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二是不断完善残疾人的文化生活。近年来,我县积极组织残疾人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省第五届残运会上,我县取得31银的好成绩,展示了定远残疾人自强不息、身残志坚的顽强拼博精神和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我县无臂书法家赵靖在2009年、2010年应邀参加了“澳门回归”庆典和上海世博会献礼活动,活动中赵靖现场口书表演,并向时任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致赠口书作品一幅,受到了何先生亲切接见。赵靖主办的书画艺术中心培养书画人才4000多人,400多位学员作品在全国性书画大赛中获奖,100多人作品被青少年书画大典收编。多年来,他先后多次组织学员为城乡、革命老区人民义务书赠春联4万多幅。

5、残疾人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我县将残疾儿童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在全县各中小学普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扶助政策,全县367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327人,入学率达89%。县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现有聋儿48人,智障儿4人均享受福利彩票救助。全县唯一的规范化上等级的特殊教育学校正准备在定城镇开发区内开工兴建。

二、残疾人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县因地方财力不足,残疾人比例较高,加之大多数的残疾人生活在边远、偏僻、交通不便的农村,受身体残疾等因素限制,普遍贫困。全县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与健全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与其它地区相比悬殊较大,尚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致残因素较多,救助压力不断增大。我县是老龄人口和残疾人人口大县。受生存环境、地方财力等因素制约,部分偏远地区还存在老百姓看病就医难的情况,盲聋哑、痴呆傻因素矫治难度较大。外出打工农民相当一部分从事体力劳动,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因工致残时有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致残的人也呈上升趋势。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精神病人的数量增长幅度较大。繁杂的致残因素使残疾人口总量难以控制,加之地方财力有限,救助投入远远满足不了救助要求。因此,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比较薄弱,残疾人工作任重道远。

(二)残疾人的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按照相关要求,乡镇、村(社区)都要建立残联(协)组织,而我县乡镇虽建立了残联组织,但谁来兼任残联主席和理事长没有明确规定,基层残联(协)组织基本处于“不健全”状态。有的乡镇指定民政助理员,村(社区)文书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来抓具体工作落实。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测算数据显示我县就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5.6万多人,现已时过5年,但是自20109月份开始至今,县残联登记录入的残疾人数尚不足5万人。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不健全,导致目前我县残疾人状况变化和残疾人口增减,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三)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推进艰难。一是广大农村残疾人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大多数没能参加劳动技能知识培训,劳动技能差,难以在企事业单位找到稳定工作,不能真正实现稳定就业。尤其是受社会就业难的大环境的影响,面对数量剧增的大学毕业生,城镇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劳动大军,残疾人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同时,残疾人受生理和心理缺陷的制约,就业技能较弱,就业渠道较窄,社会接纳的程度也有限。二是随着企业普遍改制,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机会大大减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也受企业规模小、效益差,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认识不够等因素影响而难以落实到位。

(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目前,我县是按行政事业单位每100人要求安排1.5残疾人就业标准,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征收残保金。由残联工作人员到各单位直接协商收取,其他用人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但是由于没有明确对不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政策执行起来明显乏力。部分单位少缴,甚至不交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残保金征收工作处于全市末位,“十一五”期间只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7.1万元。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是保障水平低。由于受国家政策和地方财力的双重制约,目前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尤其是农村贫困残疾对象尚不能做到应保尽保。就低保救助而言,目前,我县农村只有2600多残困对象享受到月人均70元左右救助,城镇残困对象还只是享受正常的月人均60元左右的低保。无论是保障范围或保障标准,与广大残疾人的现实需求都存在较大差距,难以保障低保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二是服务能力弱。一方面因基层残联组织机构不健全,致使乡镇、村(社区)残疾事业工作抓而不力,服务难到位;另一方面因县残联缺乏应有的综合服务设施,致使目前尚不具备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再一方面因残疾人康复社区建设工作尚未起步,致使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最基础平台还没有搭建起来。可以说,目前我县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只局限于被动地落实国家及省、市正常安排的涉残项目,还没有相应的资金和过硬的措施来主动地更多地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三、加强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应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化,统筹研究部署落实。二是县委、县政府应将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履行扶残助残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考核约束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在全县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健康稳步推进。三是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四是县政府要从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5%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成就特别鼓励资金。对于身残志坚,顽强拼搏,对定远、对社会有特殊贡献和成就的人,就要大张旗鼓的给予奖励。促使残疾人克服生理和心理缺陷,走出困境,为社会和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工作组织服务网络。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强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可采取乡镇分管领导兼任乡镇残联主席,乡镇民政办主任兼任乡镇残联理事长,村(社区)主任或文书兼任残协工作助理员的办法,解决基层残联(协)组织人员队伍问题。同时明确规定增加任职和兼职人员工资待遇等,真正形成残疾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并力争乡镇残联做到“五有”(有办公场所、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内容、有工作台帐、有工作经费)标准,以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要以全民健康教育和我县残疾人情况调查为契机,彻底摸清全县残疾人现状,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建议县委、县政府在原有基础上,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将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并由财政部门代扣代缴,改变由残联到各单位协商直接收取的状况。其他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继续采取地税部门代征的办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残保金征收情况纳入政务督办范围,每年通报一次,促使各单位和企业自觉依法依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切实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省、市要求,县以上残联必须建设规范化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议县委县政府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向上做好项目争取工作的同时,政府出资,先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起来,这也是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先决条件。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土地使用、资金筹措、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力争定远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早日实施、早日建成。要高度重视我县特教学校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开工、按时高标准建好,保证按期开学,彻底改善特教学校师生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五)认真落实残疾人政策,切实为残疾人排优解难。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省、市、县出台的有关条例、规定和政策,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扶残、助残各项政策,特别是对保障、改善、支持残疾人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要予以倾斜安排,确保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要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要选择、配备一批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干部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重点在维权,解困、技能培训、多途径就业及日常生活中搞好服务,以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