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
根据政协年度工作安排,4月份,由县政协张玲副主席率领、县政协文史委牵头县文明办及部分政协委员深入西卅店镇等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情况视察活动。现将视察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视察点基本情况
(一)西卅店镇乡风文明建设情况
西卅店镇是定远县乡风文明建设的典型代表,近年来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人居环境显著提升。新建村谷堆陈人居环境示范点通过“五园共建”,实现村道整洁、房舍整齐、田园绿意盎然,村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乡村既有“颜值”又有“内涵”。
二是文明实践成果丰硕。瓜蒌部落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将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拓宽村民就业增收渠道。青山村村史馆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有机结合,将村史及红色文化、社会贤达等融合其中,为群众建设一所精神家园。
三是移风易俗成效明显。发挥“最美志愿者”陈贵宝老人的榜样作用,他编制快板,表演说唱,通俗易懂,既接地气,又启发群众,反对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二)全县乡风文明建设情况
一是深化爱国卫生运动。2024年,全县累计开展爱国卫生文明实践活动近300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群众环保意识大幅提升。
二是深化农村移风易俗行动。全县共建立积分超市近200处,通过“积分制 + 志愿服务”“移风易俗 + 志愿服务”模式,以及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形式,开展各类移风易俗活动近600次,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深化抵制高额彩礼行动。以党员干部为先锋,带动婚俗变革,设置喜庆堂、新风堂20处,2024年累计使用150余次,为村民节省开支60余万元,抵制高额彩礼观念深入人心。
四是深化先进典型培树行动。2024年以来,全县7人获评。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热情。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人居环境改造还有差距。
截止2024年底,全县有258 个村(居),5300多个自然村庄,完成117个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建成人居环境示范点198个,覆盖率约为6%。美丽乡村建设点多面广,示范点建设任重道远。农村街道沿线私搭乱建、无功能建筑、占道经营、吐舌经营等现象时有发生。农村人居环境后期管理存在短板,许多示范点存在建后管理不到位或经费不足等问题,甚至出现政府干、群众看现象。
(二)部分陈规陋俗积习难改。乡村人情往来风、厚葬薄养风、大操大办风等风气较重,农村宴席标准攀高不下、财礼高涨、铺张浪费等现象严重,移风易俗任务艰巨。部分乡村干部群众对乡风文明认识不到位,听之任之,形成上热下冷的尴尬局面,移风易俗工作多数停留在文件层级,没有落到实处。
(三)乡村治理任重道远。部分村级党组织松、散、软,乡村法治建设力度薄弱,农村圈坟、违建豪华墓地等屡见不鲜,违法信访、缠访、拐卖诈骗、吸毒赌博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个别乡镇出现老年人、未成人犯罪案件高发,村规民约及传统道德约束力弱化,矛盾纠纷化解触及不深,难以从根本上遏制不良社会风气。
(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面临挑战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民流动速度提速,传统的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发生巨变,农村优秀传统乡风习俗承面临挑战。特别是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快速发展,不良信息流冲击农村传统习俗,也产生一定消极影响。如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谦逊礼让等传统美德均面临挑战,因民间借贷、诚信等引发的诉讼及矛盾呈上升趋势。
三、工作建议
乡风是指“乡村的风俗习惯 ”,其内涵包括农民生活中的物质风俗习惯和精神思想道德状况。在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抓住农民这个关键主体,要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建立以自治为核心、德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导,加强农民的文化塑造和道德培养。
(一)大力加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建设
一是有序推进“千万工程”,制定详细的农村环境治理规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好美丽乡村项目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坚持“小提升、微改造”,由点到面拓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推向纵深。发挥二龙中汤、拂晓谢集、严桥红岗为代表的“头雁”,形成“群雁”齐飞之势。整合发改、农业、水利、交通等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中心村建设,成功吸引一批返乡创业青年扎根农村、经营村庄。二是实现乡村产业多极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突出乡村产业、乡村文化等板块,推动特色农业与乡村文化旅游、文明实践等同步发展,实现农民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同步发展。发挥西卅店现代农业示范园、藕塘花生产业园、二龙清真食品产业园等精品示范村特色引领作用。
三是乡村振兴要突出乡村精神文化内核,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资源,牢筑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因地制家建设好村史馆、乡史馆、文化大礼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小镇。
(二)开展乡村陈规陋俗治理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地方党委政府把乡风文明与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党建等有机结合起,通过党建示范带动,力促党风、政风、民风同向发展。
二是做好宣传策划。发挥县融媒体中心的主流媒体作用,开设乡风文明专题专栏,正面宣传典型案例,曝光反面典型;各乡镇、社区可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作用,大力宣传新社会新风尚,营造反对陈规陋习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大奖惩力度。对违法占地、圈地等殡葬行为予以惩处,对移风易俗等新风尚新行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党员干部参与不文明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一是加快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步伐,解决县级执法“鞭长莫及”难题,快速查处查办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行为。加强乡村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加大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实现改厕提档升级,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等污染源头,改善村庄自然生态。
二是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发挥村民议事会、理事会作用,提升自治能力。
三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推广“1+5+N”工作机制,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法官、一检察官制度建设,将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设立乡镇法律援助点,全方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乡贤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化解矛盾纠纷。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强化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升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党员先锋模范活动,引导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乡风文明建设。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少数”,制定约束性制度,要求其在红白喜事等活动中抛弃陈规旧俗,践行新风礼仪,引领务实节俭之风。
二是持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乡贤、文明家庭等引领作用,表彰平凡村民善举,用榜样力量带动群众参与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吸引乡贤带动群众,深入推进“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等创建工作,变群众“我在看”为“我要干”,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
三是建立乡风文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推进会,共同解决问题。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文明新风持续传扬。完善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章程,加强对婚庆公司、餐饮酒店、殡葬行业等管理,遏制不良风气,严肃曝光和惩处违规行为,形成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