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8 15:1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定远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15日)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广大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建言献策。截止12月14日下午4时30分,共收到委员提案124件。其中委员个人单独提案101件(含大会发言转换7件),委员联名提案23件,累计参加提案的委员162人,占委员总数的70.1%。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确定立案120件,立案率为96.8%。另有4件不予立案,作为委员来信处理。立案的120件提案内容涉及我县经济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交通、环保、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民主法治等诸多方面。其中:经济建设方面17件,占立案总数的14.2%,重点涉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加强中小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和加快电商产业发展等;城乡建设管理和交通环保治理方面55件,占立案总数的45.8%,主要涉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城区交通管理治理停车难、老城区改造升级、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环境治理保护等方面;教科文卫等方面31件,占立案总数的25.8%。重点涉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等;社会保障和民主法治方面8件,占立案总数的6.7% , 主要涉及养老服务、加强农村居民财产安全保护和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其他方面9件。

从审查情况看,本次会议提案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格式较规范,充分体现了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关注民生、履职为民、推动发展的担当意识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整体水平。这些提案必将对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确保全面建成现代化美丽定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把立案情况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并通过县政府交有关单位办理。提案交办后,提案委员会将积极做好协调、督办、跟踪问效和服务工作,力求使提案办理取得实效。对没有立案的4件,将作为委员来信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将及时审查立案,并送交有关单位办理。希望全体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在会议闭幕后继续深入调研,提交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