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01 11:20

定远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办理政协提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后,县政协交县政府办理的提案共125件(确定为重点提案10件),其中经济建设类19件、城乡建设管理29件、交通建设管理32件、环境保护7件、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类22件、社会保障10件、其他类6件。县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对重点提案作出重要批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县政府办在经过分类梳理后,及时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专题会,将提案分别交由县规建局等28个单位办理。各承办部门认真研究问题,落实办理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截至目前,所有提案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

 委员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116件,占办理总数的93%。委员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受客观条件、政策规定、建设计划等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有9件,占办理总数的7%。对短期无法办结的提案,各承办部门积极主动与政协委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解释说明,取得了委员的理解。

 二、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1、刘晓梅委员提出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建议”(第16号)。近年来,定远县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农业产业化水平逐步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下一步将立足我县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一是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安农大江淮分水岭综合实验站为引领,探索组建1+1+N农业主导产业联盟8个,集聚、优化配置农业科技资源。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一条生态农业循环链、一个标准化养殖场、一套粪污利用设施、一片消纳基地、一批特色农产品等“五个一”工程。三是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推广、农业信息化和农业物联网建设。四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我县绿色粮油、畜牧、渔业资源优势,培植壮大一批起点较高、各具特色、辐射带动强的龙头企业。五是加强农业品牌建设,鼓励支持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发,加大品牌宣传,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和农业企业知名品牌。

 2、杜佐武委员提出的“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21号)。近年来,我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目标任务,抓住重点环节,扎实有序推进棚改工作。一是确保群众得到实惠,通过改造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二是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统筹安排、使用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改造。三是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减免相关税费,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四是确保改造规范有序,优先改造连片规模大、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五是确保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权益。今年以来,东门入口改造三期、南门旧城改造3号地等安置房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北城河、山湖花园等安置小区建成交付。

 3、周恒赋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自来水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建议”(第41号)。我县水质检测中心早在2010年就开始每月对全县农村水厂进行水质强检和不定期抽检,并出具各农村水厂水质检测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和环保等部门不定期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源水进行检测;各农村水厂每日对源水和出厂水进行检测,现已形成水厂自检、水质检测中心强检、环保卫生部门抽检的三级常态化检测制度。全县水厂都配备了水质化验室,可以检测14项指标;县水质检测中心去年购置更新了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色度仪等新型设备,水质检测能力大大提高。目前定远县水质检测能力在农村供水工程中位居前列,甚至超出了城市的供水检测标准。

 4、李斌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定远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建议”(第52号)。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交通的发展和建设,始终把交通事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出台政策完善制度,拟制定出台《定远县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及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意见》、《定远县公交财政补贴办法及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文件。二是高规格编制规划,聘请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会同县规建、城管、国土等部门,拟制了《定远县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2015-2030年)》,待征求意见后确定。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公交停保场、首末站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东门公交停车场正在建设。四是更新公交车辆,去年新购置了50辆新能源油电混合公交车辆并投入运营。计划今年再购置一批公交车,逐步淘汰老旧车辆。五是设置城市公共自行车,已投资1063万元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点52个,投放自行车1150辆;计划未来三年投资约600万元,新增自行车站点30个、自行车600辆。

 5、苏琴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出行难、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60号)。近年来,我县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开发中,已经把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停车场作为规划条件强制性要求,只要空间条件允许,新建项目必须修建地下停车场。考虑到老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县政府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在东南西北四门建设停车场,目前南门停车场已基本建好。另外拟制定《定远县机动停车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6、黄春艳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第80号)。我县是农业大县,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县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政策措施,秸秆综合利用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是以国家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为依托,采用物化补助方式,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为主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推广应用秸秆腐熟剂面积19.8万亩,应用秸秆腐熟剂793.65吨。二是鼓励农户开展高温堆肥,把秸秆腐熟作为基肥,共完成高温堆肥4.3万个,容积9.5万立方。三是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畜牧部门多次开展新型农民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向农民加大宣传,培训农作物秸秆生贮、氨化、微贮等饲料化利用技术。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秸秆利用途径。光大生物质发电项目成功落户,该项目利用秸秆进行发电,目前已竣工投产。

 7、黄家祝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定远城区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第84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烟花爆竹已经严重危害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城市社会秩序,加重了城区空气污染。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城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工作,组织人员赴全椒、来安两县专题学习限放工作经验,责成县公安局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定远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10月中旬该草案经过县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又向草案涉及到的宣传、安监、城管执法、民政等部门征求了意见。下一步,将公开就《定远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征询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待公众听证意见和建议征询结束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研定,出台正式的《定远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依法执行。

 8、王庆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医疗纠纷处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第87号)。我县高度重视打击医闹和维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安全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综治办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家卫计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医疗纠纷进行依法依规处置,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强化医患调解机制,调整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领导机构,安排卫生、法院、检察院退休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办公地点设在司法局。今年以来,通过努力,我县医患纠纷明显减少,医闹行为基本杜绝,未发生一起伤医案件,医患关系趋于和谐。

 9、唐家银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第99号)。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全面实施职业教育和技能提升工程,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职教中心建设。出台《定远县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加大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今年通过考试录用机械、汽车维修等专业教师12人。加大重点专业建设水平,增强专业与产业匹配度,县职教中心开设的化工、机电技术应用等5个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拟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校企合作,加强与盐化工业园区企业、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安徽汽车工业学校等联合办学,建立长期教学与实训合作关系。今年县职教中心已招收1500人,有206人参加自主升学考试,114人被录取。

 10、何俊飞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建议”(第110号)。我县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新起点,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实现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全县就业局势稳定。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出台《定远县就业创业“四进四扶”推进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鼓励就业创业政策文件。二是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筹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880万元,与三家银行签订贷款合作协议,降低贷款门口,鼓励扶持创业,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9笔,6603万元。三是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开展“春风行动、送岗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服务活动,组织企业赶集招工,搭建“赶集招聘”平台。四是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紧缺工种培训力度,积极推广订单、定向和定岗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培训与岗位紧密结合。重点开展家政服务、电工、焊工、服装制作等培训,共培训2534人次。鼓励扶持大学生和返乡的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培训人数累计120 人,培养新技师47人。五是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制定了《2016年定远县农村就业脱贫辅助性(公益性)工作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开发脱贫辅助性工作(公益性)岗位400个。

 三、主要做法

 各承办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紧紧围绕提高委员所提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注重工作实效,全力抓好办理,通过办理提案,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各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办理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所有重点提案都做出了批示,对办理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每件提案均进行了批办,对一些重要提案还签署了具体办理意见,并经常过问了解办理情况;县政府其他领导也积极参与分管部门承办的一些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作为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依法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办理工作小组,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对一些涉及本部门且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办理,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

 (二)落实责任,完善办理机制。提案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为高质量办理好提案,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及时交办。收到县政协转交的提案后,县政府办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提案内容分送各分管副县长提出具体办理意见。4月21日,县政府召开了政协委员提案专题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确定了责任领导、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以及协办责任单位、协办责任人和办复时间、质量要求等。二是严格审核。各承办单位在回复代表前,县政府办对回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进行认真把关,并及时送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修改重新答复,确保答复格式规范、语气恳切、内容真实、表达准确、有针对性。三是强化督办。我们建立了办理情况通报和督办制度,落实了各承办单位责任人,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办法,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和情况,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期答复。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络,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跟踪指导县交通局、教体局、规建局、城管执法局等办理“大户”及时规范办理。

 (三)突出重点,增强办理实效。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县政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落实率。按照“面商在前、答复在后”的程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开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

 (四)加强沟通,提升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着眼于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一是坚持办理前沟通。在提案办理前,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建立了定期交流制度,积极与委员联系沟通,走访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措施。二是坚持办理中交流。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邀请委员参加座谈会,到实地调查研究,共商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做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办理后通报。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及时向委员通报办理情况。恳请委员对已落实的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纳入规划或暂时无法落实的提案,主动向委员说明情况,承诺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争取委员的谅解,委员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在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年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虽然有了一定提高,但距县政协和广大委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办理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办理质量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少数承办单位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不够细致,答复中还存在就事论事现象,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三是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协调不够,存在一个建议几个部门分头答复的现象;四是个别单位的答复过于原则或简单,办理答复质量不高。切实做好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法律赋予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