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政协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5 14:24

定协办〔2014〕8号

各专门委员会:

《县政协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定远县政协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县政协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协宣传工作,不断推进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制定《县政协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

 一、奖励条件

 1、须在各级党报党刊或者政协系统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宣传定远县政协工作的新闻、图片或者理论性文章。

 2、在多种报刊上重复刊发的文章或者图片,按级别最高的予以奖励,不重复计奖。

 3、联合署名的文章或者新闻、图片,奖励对象为排序第一的作者。

 二、奖励标准

 1、按发表文章、新闻、图片所在报刊的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分类进行奖励。

 2、在市级发表的,予以100元的奖励(在《滁州日报定远新闻》上发表的新闻类30元,理论类50元);在省级发表的,予以600元的奖励(在《江淮时报》上发表的新闻类100元,理论类300元);在国家级发表的,予以1000元奖励。

 3、非政协工作类文章,按上述级别奖金的一半予以奖励,其分值也以一半计算。

 4、采取计分制考核(计分标准见后附表)。年终进行考评,以得分多少为依据,评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三、兑奖办法

 1、作者须将刊登作品的报刊原件报送办公室统一登记,并复印留存,作为统计分值和兑现奖励的依据。

 2、县政协委员发表的宣传县政协工作的新闻或图片,均按此办法给予奖励。

 3、奖金在年终一次性兑现。

 

 附件:政协宣传类评分标准

报 刊 名 称

每篇文章(分)

每幅图片(分)

每条简讯(分)

备注

《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

《中国政协》

10

5

5

 

《安徽日报》、《江淮时报》

5

3

3

 

其他省级报刊

3

2

2

 

《滁州日报》

2

1

1

 

《滁州日报·定远新闻》

2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