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工业园区扩容升级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3-11-06 09:59

2013819

 

一、定远县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定远工业园区于20062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是全市14个省级工业园区之一。一期规划面积13.2平方公里。经过7年多的努力,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充满活力的新兴经济区。截止目前,实际建成区面积达12平方公里,已有入园项目129个,协议投资127.87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已建成投产项目71个,其中规上企业40家;在建项目58个。初步形成了汽配件、服装球类、五金机电、农林产品深加工等四个产业雏形。

二、扩容升级的必要性和制约因素

扩容升级是园区发展的必然趋势,园区原定位是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园区,但是,随着融入合肥经济圈的发展要求、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需求和产城一体化的建设需求,亟待调整园区功能定位、拓展内涵。

扩容升级是园区自身发展的现实需求。随着全县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强,更多企业将会入驻园区,而园区现有发展空间狭窄;尤其是下一步,根据融入合肥经济圈规划,我们将与合肥经开区等开发区合作,重点打造8个特色、专业产业园,更需大量土地,土地要素紧缺成为制约园区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扩容升级迫在眉睫。

三、目前扩容升级工作进展情况

功能升级:84日,省政府批准定远工业园区更名为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标志着我们园区从单纯工业园区向综合的工业化、信息化和产城一体、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城区迈进。

扩区调规:67日,扩区升级规划已经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建厅等部门审核通过,同意由原来的13.2平方公里增加到17.3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和总体规划调规工作。

四、加快扩容升级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提升承接载体建设水平

1、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充分突出功能定位、发展重点、产业特色、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加快建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相统一的园区建设规划体系。定远工业园区应立足“产城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加强园区与县城规划衔接,结合建设“美好新定城”,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新城。

2、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园区扩区,支持园区依法采取置换、整合、托管和以园带镇(村)等方式扩大园区规划范围,积极争取省政府批准实施新一轮扩区规划;加快推进园区整合,支持县工业园区以“一区多园”、合作共建等形式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中区;加快推进园区合作共建,支持园区采取股份合作、委托招商、“飞地”经济和“园中园”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区域合作共建;加快推进园区提级,积极开展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型开发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申报工作。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七通一平”的标准高质量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产城融合、提高承载能力的突破口,将园区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生态、环保等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年度重点项目实施计划予以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和保障。同时,要大力建设公租房,保障园区企业生产生活需求。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园区产业层次

1、加快发展主导产业。进一步明确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壮大支柱产业,不断提高主导产业占园区工业经济的比重。定远工业园区要突出抓好以装备制造为首位的主导产业,以德轮橡胶、亚兰密封件等项目为载体,进一步引进和培育产业龙头,加快向高端延伸,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同时,重点打造农林产品深加工、轻纺服装、新能源和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园区发展的重点,充分发挥园区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园区生活性服务业,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方便群众生活,增添园区人气。

3、加快建立自主创新体系。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相结合,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对园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县政府在增加科技投入、享受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首次获得省及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表彰奖励。对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争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创建研发中心和建立技术中心,支持各类资本参与科技孵化器建设。

4、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深入推进“招大引强”,围绕产业跨越升级,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强化招商选资、招大引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整合招商资源,开展专业招商,深化与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上市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加大对10亿以上重大项目的招引力度,在招大引强上取得突破。同时要在招引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机构建设上给予扶持。狠抓外资项目的引进,积极吸引国际资本和优质资本向园区集聚,推进跨梯度产业转移。继续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地区合作,开展大规模、组团式招商和合作共建招商。

5、探索合作共建新模式。坚持把合作共建园区作为重要抓手,健全政策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建立“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税收分成、GDP分计’’共建机制,广泛吸引发达地区政府、园区、大型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领办、创办、共建“产业园、园中园、专业园、合作园’’,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特色产业、有重大项目的合作园区。抓住省“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沿淮经济带”等建设机遇,争取在合作共建、产业联合和产业配套上取得突破。

(三)加强资源集约节约,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

1、大力推进集约节约发展。严格项目供地标准,出台园区项目用地规划技术规范,园区新上工业项目建设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40%,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预期土地亩均税收逐步达到2 0万元/年。建立健全企业建设规划审查和用地监管制度,实施项目建设双向约束制度,对于低于投资限额、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发挥土地使用税的杠杆作用,制定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建立园区企业退出机制,对占而不建、产业层次低、土地利用率低、投入强度小、效益不明显以及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技术含量低、影响生态环境、高耗能的企业要进行“腾笼换鸟”,由园区对该类企业用地进行收购储备,用于新的项目建设。

2、大力推进生态园区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加强园区废水、废气的集中治理和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处置,单独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强化节能工作,执行项目能评,加大园区能耗的“双控”管理力度,重点在化工、建材等行业实施节能计划,加快建设一批余热发电、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加强节能监测。支持园区加快建设集中供热设施。

(四)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保障,增强园区发展活动

1、创新管理体制。授予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行使同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对开发建设管理范围内的经济、社会事业、党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直接对县委、县政府负责;赋予园区项目审批、土地、规划等方面更加灵活的自主权,支持园区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事项在园区内办结。落实政务公开、权责统一、限时办理等制度。鼓励园区开展市场化运作管理试点。支持园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增强园区服务功能。

2、创新用人机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创新园区运行机制,允许园区在核定的用人总量规模和机构限额基础上,自主确定内部机构设置,自主聘用工作人员。按照“身份不变、聘任上岗、以岗定酬、绩效考核、流动认可”的原则,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绩效考核制、合同管理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对于公务员身份的园区工作人员,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由同级财政保障,浮动部分实行绩效考核后发放。

3、创新开发模式。坚持政企分开,建立健全以开发总公司为投资开发主体的开发机制。要整合各类资产,壮大融资平台资产规模,提高投融资平台自我发展、滚动开发的能力。支持园区建立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园区土地收储机制。支持园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共建,积极探索多样化管理形式,建立利益分享机制。积极鼓励引导外资、民资和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开发建设。

4、加强政策保障。加大对园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园区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园区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集约节约用地、合作共建等重要工作。从2013年起连续5年,园区的地方税收,全额补贴给园区。园区经营性用地出让金收入在扣除各项基金后,由县财政全额拨付,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融资平台建设,县各融资平台要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扩大园区融资规模;支持园区多渠道筹集开发建设资金。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等各类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园区发展。全方位做好土地供给,在每年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切块指标支持园区项目建设,园区每年安排指标不少于全县当年指标使用量的35%,对重大产业项目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强园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先把各类优秀人才选配到园区工作一线,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建立激励性更强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招商引资做出巨大贡献的个人,实行重奖。

5、完善考核调度。进一步完善园区考核办法,加强对园区总量、结构、速度、争先进位等方面综合考评,对在全省、全市排位靠前园区给予扶持奖励。组织、效能部门及时建立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曲线图,相关综合部门要加强对园区经济运行调度,加快推动园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园区统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