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晓和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9 11:03

定协[2012]4

 

经县政协九届一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宋晓和、解胜利俩同志为县政协副秘书长;

徐久江同志为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季维胜同志为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穆聪敏同志为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李时元同志为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李恒云同志为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哈锦枫同志为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何俊飞同志为经济委员会主任;

金守体同志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葆松同志为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陈家远同志为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石家红同志为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定远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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