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协[2012]4号
经县政协九届一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宋晓和、解胜利俩同志为县政协副秘书长;
徐久江同志为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季维胜同志为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穆聪敏同志为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李时元同志为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李恒云同志为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哈锦枫同志为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何俊飞同志为经济委员会主任;
金守体同志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葆松同志为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陈家远同志为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石家红同志为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定远县委员会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