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叶有清率队调研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主任张志荣、部分市县委员参加调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定城镇光明村苹果园和宫集村压路山实地查看了刘某滥伐林木案和卞某、叶某污染环境案犯罪现场,听取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案件承办人关于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参会委员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调研组对县检察院迅速落实中央28号文件精神,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中敢担当、善作为,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该项工作还存在行检衔接机制尚未完善、工作开展不平衡、业务能力短板突显等问题。
调研组强调,县检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占位,发扬担当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检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履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政府要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主动开展衔接,提高执法水平,精准打击犯罪,充分发挥“府检联动”平台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