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定远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作者: 定远政协    发布时间:2021-12-29 09:35

 

政协定远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十五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552”发展目标、“两地两区”发展定位和“五个新定远”发展愿景,积极通过提案建言资政,履职尽责。

截至12月27日下午4时30分,大会共收到提案163件。其中142名委员个人独立提交149件,41名委员联名提交14件。提案审查委员会依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收到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确定立案144件,立案率为88.34%。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49件,占34.03%;政治建设方面提案16件,占11.11%;文化建设方面提案13件,占9.03%;社会建设方面提案55件,占38.1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11件,占7.64%。

本次大会提案内容主要包括: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园区基础配套建设、提高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率、优化配置基层医疗资源、解决入托难问题、加大寄宿制学校管理和投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注重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

本次大会的提案,聚焦县委决策部署,提案内容丰富,问题导向突出,建议有的放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案涵盖领域广泛,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议政建言,认真履职尽责的使命担当,必将对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定远发挥积极的作用。

大会闭幕后,已审查立案的提案将通过县政府交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协商遴选重点提案,经主席会议审定后开展督办。对暂未立案的提案,将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参考,或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重新立案交办。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按照立案程序,及时审查立案并作为平时提案转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