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4-30 15:23

(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0号)

何俊飞(县政协经济委主任)

 近年来,我县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商品市场建设初具规模,流通主体多元化基本形成,现代流通方式有所发展,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4.47亿元,增长13.6%,总量在全市排第5位,增幅排第1位;限上企业完成32.09亿元,增幅17.7%,总量居全市第4位,增幅居第3位;对外贸易进出口达3050万美元,利用外资2887万美元。但从总体上看,我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突出表现在:

 (一)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中只针对大中型零售网点,缺乏社区商业规划,覆盖面较小;开发商大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开发商业地产,使商业设施开发建设与规划脱节,导致商贸服务业网点设立随意性较大,缺乏规划引领。新建区域商业配套服务欠缺,老城区市场基础设施差、档次低、管理不规范,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需求。

 (二)商贸业态比较单一。新型业态规范化和规模化水平不高,发展较慢且不平衡。主要以满足消费者日用品消费需求的传统业态为主,零售业连锁程度不高,中心城镇的商业繁华度不够。现有部分物流企业规模小、功能单一,尚未形成一定规模的第三方物流园区,缺乏集仓储、配送、货运、信息网络中心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配套物流基础设施,制约了商贸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三)商贸服务业总量偏小。小型、分散仍是目前商贸服务企业的基本特征。经营理念、管理效率、专业人才等方面与现代连锁企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个性化、差异化经营不明显,同一层次上相同的竞争愈演愈烈,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人性化服务不多,创意独特、内涵较深的营销策划方案不多。

 (四)城乡贸易发展不平衡,对工农业推动力不强。商贸流通业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定远的商贸产业应以农业为载体,以大宗农产品的贸易和流通为对象,但是目前我县农村商贸业相对滞后,农产品的品牌结构欠合理,商贸产业发展的载体仍然比较薄弱。

 (五)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在商贸业发展中,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也未能充分显现。

建议: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应从我县区位条件、产业发展、消费需求等情况出发,按照“服务县内、辐射周边、面向省外”的指导思想,以打造标志性商贸区域、增强商贸中心区集聚辐射力和提升核心商圈品位形象为重点,全力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形态先进”的大商贸、大流通平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第一,搞好“一个规划”,即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按照“城内大市场、城郊大卖场、城外大物流、城中特色街、农村及社区便民店”的思路,遵循“系统分析、整体设计,结合县情、突出特色,前瞻规划、持续发展,各业共生、协调推进”的原则,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围绕提升城市中心功能、增强县城辐射带动作用,科学制定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全县商贸流通业规范、持续、健康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据都市型、区域性、社区型、村落型分层规划发展中心城区;根据批发贸易型、零售消费型、特色市场型、物流服务型分类规划发展商业片区;根据三色定远、商旅互动、餐饮休闲、人文景观分块规划发展商业景区。以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县为主题,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升功能、繁荣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出台地方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理顺商业网点管理体制。利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定远的商业内涵、文化底蕴、区位优势,结合定远中心城区发展东北扩容的态势,加快构建以商业中心为高端聚集区、社区商业为基础、商业街区为特色的城乡商贸服务体系。

 第二,坚持以特色亮点吸引客流,加快特色街区建设,在同城竞争中实现错位发展。推进以餐饮、休闲、娱乐、健身、家居等为主题的特色街区建设,形成一街一品的城市商业名片。结合城东新区、高铁站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优化大型商业设施布局,重点打造好定城“四线”,即曲阳路-严桥南路、鲁肃大道、长征路、花园湖大道-戚继光大道,形成4条特色商业街。

 第三,健全旅游市场服务体系。将县城打造成集休闲娱乐、餐饮住宿、购物消费为一体的旅游消费中心;以“定远古城”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宣传促销,完善服务体系,精心打造旅游品牌;立足我县生态旅游景区及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资源,大力兴办现代农业观光、休闲度假等乡村旅游项目,满足广大游客休闲消费的需求。通过旅游产业的发展,带动和提升酒店餐饮、运输、商贸、文化等产业配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