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机关201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
进行奖励的决定
(定协办[2011]4号 2011年2月22日)
2010年,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依据县委组织部和招商委考核的结果,根据县政协办公室定协办[2010]01号文件奖励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有实绩的项目和单位奖励如下:
一、对续建项目的奖励:扬子木业、富安体育用品项目是2010年政协机关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主体项目,分别奖励扬子木业项目帮办人1000元、富安体育用品项目帮办人1000元。
二、对新建项目的奖励:文史委完成1285万元,奖励1000元;办公室完成310万元,奖励300元;提案委完成300万元,奖励300元。
希望政协机关全体人员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努力完成2011年招商引资任务。
皖公网安备 34112502000113号